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我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学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辅导员与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共认定122位同学为普通资助对象,71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请在学院四楼公告栏查询。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8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28日16:00 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银河welcome娱乐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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