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浙商大学〔2015〕212号)的精神和要求,2020/2021学年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合作开展的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且2020/2021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办理2020/2021学年生源地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2.二年级以上(含)要求在校期间品德表现良好,且无刑事犯罪记录、无警告以上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学习成绩合格(累计不合格课程最多1门);
3.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就学地助学贷款诚信考试且分数达90以上(含)。
二、贷款金额
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学杂费(学费+住宿费),本科生学杂费总额超过8000元的以8000元为上限,研究生学杂费总额超过12000元的以12000元为上限,具体贷款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
三、申请材料
助学贷款申请者须提交以下15份材料,并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申请审批表(联系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老师领取)、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借款申请人E时代灵通卡复印件、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借款人家庭户籍证明、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借款人成绩单原件、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借款人在校期间品行说明、见证人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见证人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见证人1工作证复印件、见证人2工作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诚信试卷。
以上材料除“申请审批表”外,均可通过“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助学服务”栏目下载、打印。
四、日程安排
1.诚信试卷考试:2021年1月6日13:30,学生活动中心317会议室。考试时间2小时,闭卷形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黑色水性笔参加考试;
诚信考试复习内容可参照“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助学服务-《助学贷款诚信试卷内容复习》”;
2.贷款材料上交:截至2021年1月15日,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3.申请材料审核:2021年1月下旬学校完成审核并提交至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4.借款合同签订:2021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待与银行沟通后再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注意考察申请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2.各学院要按照《申请材料模板及说明》(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助学服务”栏目下载),认真指导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填写相关借款材料。材料不全、不真实、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上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6,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11。
学生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