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度本科学生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本科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参见《我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二、评选对象
2017、2018、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申请和报送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申报。
2.各学院根据《我院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确定具体推荐名单。
3.需要报送电子版的材料有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需要报送纸质版的材料有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1份)、专项奖学金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评奖年度原始成绩单(1份)及主要事迹证明材料(1份,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奖项评选时不算)。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zxfwzx@zjgsu.edu.cn。
4.专项奖学金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四、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评审和材料报送,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2.专项奖学金每人至多申请一个。
3.2019年度专项奖学金参评成果获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体育成绩要求:2018、2019级学生评奖期内,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2017级学生评奖期内,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以上,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
五、咨询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8877256;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学生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