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挖掘、宣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的优秀典范,树立大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弘扬自强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现决定开展我院2019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5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励志华章,勇于争当自强
三、活动对象
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未曾获得过往届“自强之星”称号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孝敬父母、自强不息,做出感人事迹;
2.勤奋好学,2018年度学生素质评价专业素质项列专业(班级)前30%;或进步明显,专业素质项排名较上一年提高30%以上;
3.科研能力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4.参加志愿者、义工、社会实践等活动,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具有相应荣誉或成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参加文艺、体育和其他相关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6.自主创业,艰苦奋斗,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担任学生干部,热心服务同学,为所在集体赢得较高荣誉或做出较大贡献;
8.做出其他感人或突出事迹。
四、活动安排
1.学生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学校易班、学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报名表(附件1),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
2.学院初评推荐(4月10日-4月22日)
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拟推荐1-2人。学院将拟推荐学生申请材料于4月22日前纸质稿交送至综合楼32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gsuxsfzzx@126.com。
3.学校初选(4月23日-4月29日)
学校将学生申请材料匿名编号整理,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匿名评选,确定排名前15名的候选人进入决赛,其余学院推荐学生获“自强之星”入围奖。
4.决赛(暂定5月7日)
候选人参加公开决赛,进行陈述展示,包括5分钟个人展示+2分钟即兴陈述(或评委提问)。评委(专家评委、大众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最终评出“自强之星”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
5.后期宣传
活动后期将对10名“自强之星”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奖项设置
“自强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其中按决赛最终得分排序且符合“无忧游学”项目选拔条件的前2名学生,经校学生出国(境)选拔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获得学校全额资助暑期赴日本芝浦工业大学短期交流项目资格,奖资助金不累计。
“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800元。
“自强之星”入围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学生处、团委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