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度本科学生考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我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启动2018年度本科生考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研奖学金
考研奖学金奖励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考或联考)表现突出者。考研奖学金设二档: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300元。
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获得复试资格者可申请考研二等奖学金;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可申请考研一等奖学金。
录取为国外硕士研究生者可申请考研一等奖学金。
需要报送电子版的材料:
考研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统一先交给班长,班长打包后发送到指定邮箱:wuchenyanxi@163.com;不接收个人单独发送报名材料。
请务必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备注:“班级+奖学金名称”
需要报送纸质版的材料:
考研奖学金汇总表(1份)、考研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附录取证明或复试通知);统一先交给班长,班长整理好后,统一交至经济楼427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含电子报名)截止时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10:00。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种类与评选办法详见附件《附件1 2018年度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汇总》除满足相关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评奖期内,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成绩(最低要求学分课程)均及格(合格)以上(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
(二)评奖期内,体育成绩符合以下规定:
一、二年级学生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三年级学生体育课成绩75分以上且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四年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专项奖学金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需体测的其他学生均要求体测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评奖。
三、材料报送注意
需要报送电子版的材料:
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专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统一先交给班长,班长打包后发送到指定邮箱:wuchenyanxi@163.com;不接收个人单独发送报名材料。
请务必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备注:“班级+奖学金名称”
需要报送纸质版的材料:
专项奖学金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评奖年度原始成绩单(1份)及主要事迹证明材料(1份,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
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16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所有材料请先申报至班长处,由班长初审后,统一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电子稿请发送至制定邮箱wuchenyanxi@163.com;纸质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及时报送至经济楼427办公室。(所有电子材料做好分类,并以班级命名)
不接收个人单独发送报名材料。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注意: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专项奖学金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仍需参加学校评审委员的评选,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布的结果为准。
2018年度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汇总
我院“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了鼓励我校学生努力进取,刻苦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使优秀学生脱颖而出。根据《中石化销售企业、我院关于设立“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基金”的协议》和《我院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额和设立期限
1.“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面向本校工商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统计与计算科学学院、银河welcome娱乐网站、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本科在校生设立;
2.“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每年评选5名,每名获奖学金人民币2000元;
3.“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永久设立。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二作者以上);②被邀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会;③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成果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④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前3名;⑤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三、评审办法
1.学生自愿申报(需附有关证明复印件),所在学院推荐,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由评审委员会审定。
2.评审工作每年3月份进行。
四、“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 评审委员会由中石化销售企业、校学生处组成。
五、本办法自2002年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我院“金家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勤奋好学、为人正直、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在校学生,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实现“金家麟奖学基金”设立之目的,根据《我院金家麟奖学基金章程》的规定和《我院奖学金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金家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项及金额
1.“金家麟奖学金”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设立。
2.“金家麟奖学金”今年奖学金总额为15万元,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设一等奖9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24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研究生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二、评选条件
金家麟奖学金申请人除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全日制本科生须具备条件:
1.评奖年度素质评价基本项名次列班级或专业前30%;
2.在以下七项能力即①科研能力;②创新实践能力;③组织领导能力;④社会活动能力;⑤写作能力;⑥外语能力;⑦文体活动能力的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方面在全校表现较为突出者;
3.品行优秀,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热心为群众服务。
研究生须具备条件:
品行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课题成员参加科研项目,在国内二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准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取得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三、评审办法
学生自愿申报(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部门)推荐,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由金家麟奖学基金管理评审小组评审。
四、“金家麟”奖学基金管理评审小组根据《我院金家麟奖学基金章程》设立,由学校批准。
五、本办法自2012年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我院“宗树义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勤奋好学、为人正直、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的学生干部,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实现“宗树义奖学基金”设立之目的,根据《我院宗树义奖学基金章程》的规定和《我院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宗树义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额和设立期限
1.“宗树义奖学金”面向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的学生干部设立。
2.“宗树义奖学金”每年评选15名,每名获奖学金人民币1500元。
3.“宗树义奖学金”永久设立。
二、评选办法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
2.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以上,勤奋好学,为人正直,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评选年度内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
3.积极组织和参与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活动,所在班级在评选年度内被评为优良学风班或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活动,带头参加考研的。
三、评审办法
1.学生自愿申报,所在学院推荐,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由宗树义奖学基金管理评审小组评审。
2.评审工作每年4月份进行。
四、“宗树义奖学金”管理评审小组根据《杭州商学院宗树义奖学基金章程》设立,由学校批准。
五、本办法自2002年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我院“荣盛控股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的科学研究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质,增强学生的开拓创新能力,根据《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我院关于设立“荣盛控股奖学金”的协议》和《我院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荣盛控股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额和设立期限
1.“荣盛控股奖学金”面向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设立。
2.“荣盛控股奖学金”每年评审1次。奖励名额及奖金为:一等奖3名,各奖3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9名,各奖1000元。
3.“荣盛控股奖学金”永久设立。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奖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在评奖年度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
(1)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递交论文或论文宣读)的。
(2)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字数在1500字以上(理工科类可酌情减少)论文。
(3)获得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
(4)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5)在学习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或在政治理论文章评选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评审办法
1.学生自愿申报(需附有关证明复印件,科研成果或发表的论文须注有“我院”字样),所在学院推荐,报学生处审核,由“荣盛控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审定。
2.评审工作每年4月份进行。
四、“荣盛控股奖学金” 评审委员会由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校学生处组成。
五、本办法从2004年开始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我院“仲利国际奖学金”评审办法(待发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我院教育事业发展,鼓励优秀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优秀人才,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仲利国际奖学金”(以下简称“仲利奖学金”)。
第二条 仲利奖学金用于奖励工商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银河welcome娱乐网站、金融学院、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
第二章 奖励设定及评选范围
第三条 仲利奖学金共计20万元,设立时间为两年(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每年发放10万元。每年奖励名额为2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第四条 同一学年(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社会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者,不可申请仲利奖学金者。仲利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仲利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在评奖年度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素质评价专业素质项成绩列班级或专业前20%,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在集体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以下五项能力:①科研能力;②创新实践能力;③组织领导能力;④社会活动能力;⑤文体活动能力的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方面在全校表现较为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第四章 评审及颁发
第六条 仲利奖学金申报评审程序:
学生自愿申报(需附有关证明复印件),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由设奖单位核定。
第七条 仲利奖学金按年度评定,每年3-4月份进行评选。
第八条 获得仲利奖学金的学生若在随后的一年内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国家法律的行为,学校有权追回奖学金。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银河welcome娱乐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版权所有 ©银河welcome娱乐网站 - 澳门Galaxy银河官网 All Right Reserver. 联系电话:(86)571-2800803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