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表彰品德高尚、教学优秀、教育实践卓有成效的一线教师,营造全校尊师重教、潜心教学的教学文化和育人氛围,根据《我院教学卓越奖评选办法》(浙商大教〔2017〕62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教学卓越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二)凡已获得教学卓越奖者(提名奖除外)不重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长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任务,近3年每年主讲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的学时数不少于48学时。
(三)注重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师生广泛好评;主讲课程在全省同类学科专业中有较大影响。
(四)教育理念先进,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取得公认的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
(五)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六)关爱学生成长,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时间
2019年2月-2019年6月。
四、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学院审核。通过个人自荐、基层教学组织推荐等方式向学校申报。候选人填写附件1《我院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表中填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学院对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公示。学校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三)专家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专家组对每一名候选人课堂教学的随机听课不少于1课时。专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及课堂授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综合成绩排名为前15名的候选人。
(四)大众投票。学校将15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我院官方微信发布,公开接受全校教师、学生评议和实名投票推荐(每人限投一次)。
(五)会议评审。学校设立由校友、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教学卓越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听取15位候选人陈述,陈述时间为每人8分钟。候选人总成绩由专家初评(占40%)、大众投票(占10%)和会议专家评审(占50%)组成,最终确定拟获奖人员和推荐奖项。
(六)审议和公示。拟获奖人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将最终评定结果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文公布正式获奖人员。
五、奖项设置
(一)授予获奖教师“我院教学卓越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项为特等奖1名,奖金20万;一等奖4名,奖金每人10万;提名奖10人,奖金每人1万。
(二)获奖教师将优先推荐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三)获奖教师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教学培训项目,并入选学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六、材料提交截至时间及其他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向所在部门自荐,由部门对推荐教师的材料汇总,于3月11日前把推荐表(附件1)(一式六份,正反打印)、支撑材料(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和部门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315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2电子版发至邮箱zhuxiaohua-79630@163.com。
联系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朱晓华,办公电话:28877217。
教务处 人事处 社会合作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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