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8年度科研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人员范围:
1、本次申报内容为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获得的科研工作实绩,9月份已审核的专利无需再申报。
2、人员:统计期内我校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教师,2018年科研考核部门归属当前所在的部门;在2017年12月31号之前退休的教师,2018年科研考核部门归属离退休工作处。
3、管理部门不参加科研考核的硕士生导师转入要参加科研考核的学院。
二、个人申报要求:
1、本年度所有的科研成果均由我校第一作者(教职工)或通讯作者(教职工)认领(特指论文)、录入;其他合作者均由我校录入人添加。
2、本年度科研量化考核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1)登录方式:
① 科研服务平台网址(仅限校内访问);
② 校内可通过科研部网站(,点击“科研服务平台”即可访问;
③ 校外通过VPN,点击“科研服务平台(新科研考核系统)”即可访问。
用户名:财务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首次登录科研服务平台,需完善个人信息,科研秘书审核后方能填报科研成果。
温馨提醒:忘记密码可通过科研服务平台登录界面中“忘记密码了?”进行重置。重置密码发送至系统个人信息中填写的邮箱。
推荐浏览器:chrome浏览器,同时也支持火狐/safari/IE9以上的浏览器,但不支持内核使用IE8及以下的浏览器。
(2)论著成果申报的具体要求:
①学术论文:
只统计有统一刊号的国内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笔名发表论文须提供有效证明(下同)。科研服务平台提供两种论文录入方式:论文认领和手工录入,论文需维护所有的作者。
论文认领(优先选择):当前科研服务平台提供2018年1月1日至11月22日中国知网、Web of Science数据库,作者单位含我院(Zhejiang Gongshang Univ/University)的中外文期刊论文。11月22日之后的论文数据,两周系统更新一次。需上传论文PDF格式扫描件(仅需论文全文,中文可到知网下载)。若论文>推送论文菜单中没有,需老师在论文>论文查询中查找。
手工录入:需提供期刊原件与上传论文PDF格式扫描件(仅需论文全文)。手工录入的论文,若期刊不在系统期刊库中,可由学院科研秘书将期刊名称与刊号,统一发给成果管理员添加。
②论文收录:
在进行“论文收录”录入前,在“论文”栏目中的“待审核论文”或“我的论文”中必须先存在学术论文“原文信息”,然后才能进行“论文收录”登记。论文“原文信息”库包括2017年度前历史库中已有的及2018年度录入的“原文信息”。认领的论文,在待审核收录中会自动添加收录记录,认领人只需完善部分信息。论文收录需上传收录证明,其中SSCI收录还需上传分区证明。论文收录的原文需维护所有的作者信息。
论文收录证明与SSCI分区证明可到我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开具。
若期刊在《我院国际TOP期刊目录》浙商大科〔2017〕147号文件中,请在收录说明中备注好。
我校科研服务平台已与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对接,可在收录信息页面根据 ISSN、收录日期和收录类型来确定所属的SCI分区。教师本人也可在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仅限校内IP访问)进行核对;
用户名:zjgsu
密码:kyckyc
③论文转载:
在进行“论文转载”录入前,在“论文”栏目中的“待审核论文”或“我的论文”中必须先存在学术论文 “原文信息”,然后才能进行“论文转载”登记。论文“原文信息”库包括2017年度前历史库中已有的及2018年度录入的“原文信息”。转载名称默认为论文原文名称。论文转载的原文需维护所有的作者信息。
④著作:统计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教材、译著等)。
点击首页左侧菜单栏“著作”,进入“著作申报”登记,著作出版社可直接在系统中搜索查找,若系统无此出版社,可由学院科研秘书将出版社名称统一发给成果管理员添加。申请A类与B类专著,需提供纸质版佐证材料;若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结项证书,需上传PDF格式证书扫描件。所有的专(译)著,都需要打印出著作申报表。
著作提交时间:由于著作是由校外专家认定,因此在2018年12月13日之前要交3本到院(部)科研秘书处。
高层次专著评定办法见浙商大科〔2017〕147号文件附件3:我院学术专著等级认定办法。
⑤获奖成果:
点击首页左侧菜单栏“获奖成果”,进入“获奖申报”登记。获奖申报包含三个页签:基本信息、所有完成人/单位、所属项目/成果。三个页签内容都需要录入完整,需上传奖状PDF格式扫描件。
⑥研究报告:指成果采纳
点击左侧菜单栏“研究报告”,进入“研究报告”登记,需上传采纳/批示扫描件。
⑦专利:
点击首页左侧菜单栏“专利”,进入“专利申报”登记。授权专利需从专利申报阶段开始录入,才能维护专利受理与授权信息。在申报阶段需维护全部专利发明人信息。需交专利证书原件并上传PDF格式专利证书第一页及第二页(不包含封面)扫描件。
⑧其他知识产权(标准、植物新品种权等)、软件著作权、其他成果(艺术作品等):
点击首页左侧相应的菜单栏进行登记。
(3)科研项目
2018年新立项的纵向课题,先计一半的科研分,待结题后再计剩下的科研分;
2018年被撤项的纵向课题,在18年科研奖励中扣除当年发放科研奖励的一半金额,今年无科研奖励或金额不够的将顺延扣除。
在科研服务平台中,点击首页左侧菜单栏“项目”,在“我主持的项目”页面,点击“2018年计分分配调整”,由我校项目主持人进行项目分分配。
科研项目分分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4)学术活动申报要求:
在科研服务平台中,进行学术活动的申报,该数据被列入教育部科研统计范围,同时部分数据还关系到所在部门的科研量化考核,请每位教职工认真填写。
①教职工个人申报、打印,并由院(部)科研秘书审核的学术活动如下:
特邀赴校外作专题学术报告(仅指个人专场报告)、参加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验收一览表、参加学术会议、赴校外参加学术活动。
②院(部)科研秘书直接填写并审核的学术活动如下:
院(部)主办学术报告、接受校外人员进行的学术活动(指学术考察、进修学习及合作研究)、主办、承办、协办学术会议。
3、具体操作细则,见附件用户操作手册。
三、申报须知:
1、由于学校各类统计、职称评审的需要,科研人员须在网上登记2018年度科研成果,只需提供科研部要求的相关材料至学院、部门,由院(部)科研秘书审核后交送至科研部。学校按《我院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浙商大科[2017]147号)文件规定,对2018年度高层次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2、院(部)科研秘书要严格把关,要认真审核每一位教职工的申报材料,同时需要关注科研部审核期间发布的各类相关通知,理解并及时传达给相关教师。
3、为了有序高效的完成2018年度科研考核工作,科研人员须按照院(部)科研秘书规定的学院审核日期进行登记并提交材料,科研秘书须按照科研部规定的审核日期报送材料。
4、科研部对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进行审核,最终有效数据以科研部审核状态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分奖励:
a、非考核时间范围内数据;
b、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提供材料与相应科研成果不符的;
c、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经科研部通知须确认科研分而未核对的。
5、横向课题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号;
6、被《EI Compendex》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需教师本人提供该期刊的整年目录;
7、学校认定的公开出版刊物,出版周期低于半月刊的(不含半月刊),不论其级别如何,不计分不计奖。发表在国内外各种增刊(包括同一期杂志正刊以外的专刊、特刊等各种形式的增刊)上的论文,不计分不计奖;
8、教师的部门以2018年所在的部门为准;在科研服务平台中录入数据时,若教师的部门有错,请及时在个人信息中修改,并告知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四、科研量化考核流程及时间:
(1)教师个人科研成果信息录入
信息录入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18日
在2018年12月18日之前,教师个人需要在科研服务平台中完成科研成果的认领、录入及将科研部所需的材料报送到院(部)科研秘书处。
(2)院(部)审核
院(部)审核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5日
由于著作是由校外专家认定,在2018年12月13日前,院(部)科研秘书需要在科研服务平台完成院(部)教师的著作审核并将著作等相关材料交至科研部。
在2018年12月25日之前,院(部)科研秘书需要在科研服务平台完成院(部)教师的科研成果审核。
(3)科研部审核
科研部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
科研秘书已经审核完成的部门,可以将本部门的教师科研成果原件等材料报送至科研部进行审核。
五、联系电话:
1、论著成果相关事宜联系28877170。
2、纵向项目相关事宜联系28877174。
3、横向项目相关事宜联系28877176。
4、学术会议相关事宜联系28877179。
科研部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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