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通知并指导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材料,经学院结题验收后,于11月19日(周一)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各类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完成报送。
(一) 纸质版材料
内容:汇总表(一式一份)、结题课题资料(一式两份);
要求:汇总表置于上交材料最上,课题间材料的排放顺序应与汇总表一致,每一课题须单独装订;
上交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13室
(二) 电子版
内容:汇总表、文件夹一、文件夹1-3
要求:须将所有课题按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项目分类整理至文件夹1-3内,最终汇总至文件夹一,并将文件夹一命名为“2017新苗+学院名称”;每一课题须整合成完整的WORD版本(需盖章、签字的页面在盖章、签字后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并插入WORD),并以“我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我院2017R501001+项目名称”。
上报邮箱:zjgsutw_tech@163.com
学校将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四、有关事项
1.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
2.各学院上报汇总表和项目结题材料时只须盖好学院公章,由校团委统一安排盖计财处公章和学校公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科技部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28877137
附件:
1.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结题报告书.docx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docx
我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附件: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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