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出资并被授予国有资产综合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义乌市资产规模最雄厚、盈利能力最强的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主体。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司及下属二级企业总计26人,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浙江省户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wgzzx@126.com。(请将邮件标题注为“运营公司招聘+公司名称+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
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0楼义乌市国资运营公司综合管理部。
咨询电话:0579-85667050
4.报名所需材料:
(1)《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电子版两张;
(3)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无帐号的注册后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参保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阶段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
经现场和网络报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于2018年5月11日17:00前至公司综合管理部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供审核。无故未领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
经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该岗位方可进入考试程序。若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短信(电话)通知和义乌市国资委网站公告方式于5月7日前告知,各报名人员自行查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入围面试人选在面试开始前3天通过电话确认,经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的,按应聘该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对象。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前3天通过电话确认,经确认放弃参加体检的,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该职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审、计划生育、学历真伪查验和工作经历真伪查验等。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应聘该职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之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公司与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合同中所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各单位相关制度发放。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具体以正式合同为准。
四、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验、年龄要求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2.应届毕业生最迟需在8月底提供毕业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未按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作放弃资格。
5.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各环节情况均在义乌市国资委网站发布。
6.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的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7.用工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8.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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