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加强我院杭州商学院(以下简称杭商院)师资力量,支持杭州商学院规范设置工作,满足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条件,经学校研究,拟选派80名符合杭商院师资需求的专任教师支持杭商院建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政策
选派人员与我院、杭商院签订选派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服务期限、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政策。
1.服务期限
本轮选派至杭商院期限为3年或5年,到期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继续选派。
2.人事关系
本人人事关系属于我院,选派期间由杭商院负责管理。
3.工资福利待遇
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执行我院标准;绩效工资、职工福利等按杭商院规定执行。
4.专业技术评聘及研究生导师政策
可选择按我院或者杭商院专业技术评聘条件评审。
选择按我院专业技术评聘条件评审的,选派结束后,可直接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选择按杭商院专业技术评聘条件评审的,选派满5年且评审通过服务满3年的,选派结束后,如达到我院评聘基本条件的,可通过相关程序,直接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从杭商院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选派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可直接按杭商院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在我院办理退休手续,聘任时间从杭商院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选派期间符合学校博导、硕导上岗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学校按规定程序遴选,可在相关学科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5.延退政策
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经杭商院推荐、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可申请延期退休。延期退休条件由学校和杭商院另行协商制定。
6.购房政策
签订5年选派协议的,可享受桐庐校区教师专用商品房购买优惠政策。
7.引进津贴
近三年曾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者,提供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主持过厅级教学、科研项目者,提供科研启动资金2万元。
选派期间,以第一作者并署名杭商院发表一级及以上学术论文、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享受一年期人才津贴。标准为正高2000元/月,副高或者博士1500元/月。
8.科研奖励
凡署名杭商院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参照《我院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奖励项目和计分办法执行,奖励金额按学校的1.5倍发放;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纵向项目经费者给予总项目金额50%配套,最高给予配套30万元。
9.教优奖励政策
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均为B及以上者,可获得1项杭商院教育教改类项目资助,资助金额2万元。
10.一人一议政策
符合《我院杭州商学院“富春学者”、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引进和聘任实施办法》中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执行文件中待遇,不重复享受本方案6-9项待遇。三类高层次人才具体聘任条件、待遇等由杭商院制定。
二、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7日前,公布选派方案和各学院选派指标(见附件1);
2.5月31日前,教师向所在学院报名;
3.6月5日前,学院对报名人员审核确认,或根据选派计划审议推荐名单,并报送人事处;
4.6月8日前,人事处与杭商院审核推荐人员情况,提出人选建议;
5.6月16日前,学校会议确认选派人员名单;
6.6月23日前,我院、杭商院与选派人员签订选派协议。
三、报名方式及政策咨询
请有意向的教职工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名。各部门于6月5日前将拟选派人员和报名表交人事处。电子稿发送到:yhfang@zjgsu.edu.cn,书面稿送交综合楼1027室,联系人:方燕红,联系电话:28877277。
具体选派政策可咨询人事处李志福,联系电话:28877273,虚拟网:520835;杭商院颜玉兰,联系电话:69936014、虚拟网:613799。
附件:1.各学院选派人数.doc
2.报名表.doc
人事处、杭州商学院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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